我與交通安全同行征文
慘劇接連不斷,不知是無知還是無心,在生離死別面前,那些痛哭流涕,那些撕心裂肺的呼喊不足一提。生命誠可貴,然而并非價最高,出于對時間的緊張,對金錢的膜拜,無數人走上違反交通法規這條路,以致失去生命,家庭破碎。
對于發生交通事故的人,為什么不顧一切后果地違反交通法規呢?我們做一下這樣的設想:
每日,都有形形色色的人穿梭于紅綠燈下,各人各有不同的念頭,也許她是一位母親,下一秒她的兒子即將放學,寧可闖一闖,也不能讓孩子在校門口等,于是慌慌張張地騎車過了馬路;也許他是一位職工,還有五分鐘就要上班遲到了,算了,掙錢不容易,沖一沖吧,于是他急急忙忙發動了車;也許她白發蒼蒼,耳聾眼花;也許他身背書包,東張西望,左盼右顧。這些生活中隨處可見的場景雖小卻多,被放大后可令人震撼。
從理論上分析來看,違反交通法規的心理可歸結為以下幾點:
一是僥幸的心理。這是對生命不負責任的表現。首先為自己違法找到合適的托辭,然后堂而皇之地依自己所想去做,禍事發生在我頭上的機率是多少?千分之一?萬分之一?不會如此湊巧吧,闖一下紅燈是挺安全的,酒后駕車也不見得撞上人,不如就這樣蒙混過去吧!
二是不屑的心理。是對法律的蔑視,對生命的輕視。條例是死的,人是會“變通”的,超速行駛者自覺風馳電掣是一種瀟灑,醉酒行車者自信技術的篤定,又何必墨守成規于法律。
三是自以為上的心理。正如上文所講,為自己找借口,為追金錢,為省時間,自認為是違反交通的最佳理由,以自己的法律作法律,豈不自欺欺人。
走在馬路上或開車馳于馬路,每人都清楚地知道要遵守交通規則,可往往就有些人愛明知故犯,知法犯法,圖一時之便,橫穿馬路,逆向駛車……一次,二次……甚或百次,他們都可以安全“得逞”,可誰能保證這違法亂紀之事永遠都可以逍遙法外呢?若可以,那么這“鐵”的`規則的存在也變得可有可無,而失去它的本質了罷。
其實種種違紀行為是一個值得我們深思的問題,人們不認為這有多么的重要,這在深層次上反映了一個人內心的一種本質。從這種種行為中,可見人們對于一些規則還缺乏透徹的理解,生命是脆弱的,哪堪如此一擊?
人的心理改變過來啊!節約幾分鐘而付諸生命的代價,這樣的交易值得去做嗎?人們不應該把違章行為當作是一種刺激活動的嘗試,從而獲取心靈上的一種快感。
“不測風云,旦夕禍!边@是不言而喻的,生活中,無力驅使風雨,都可以人為地躲避禍害,遵守交通規則,就等于給生命加了一份保險,所以在此呼吁:生命寶貴,請塑造正確的心理,交叉路口的人啊,請仔細思量腳下的每一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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