為了防止和減輕洪水災害,在洪水預報、防洪調度、防洪工程運用等方面進行的有關工作。防汛的主要內容包括:長期。中期。下面是小編收集的2016年鄉鎮防汛工作方案,優化大家參考借鑒!
【2016年鄉鎮防汛工作方案1】
防汛是全社會各行各業、千家萬戶的一項重要工作,依據《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洪法》第三十八條關于“防汛抗洪工作實行各級人民政府行政首長責任制,統一指揮,分級分部門負責的規定”,為更好地貫徹執行國家防總“安全第一,常備不懈,以防為主,全力搶險”防汛方針,做好本鎮的防洪減災工作,特編制本預案。
一、基本情況:
才溪鎮地處上杭縣西北部,面積116.5平方公里,高程主要在約385米。
轄區內有14個行政村,167個村民小組,6386戶24893人。
轄區共有縣定地質隱患點6處7戶30人;另有易滑坡地33 處62戶324人。低洼地帶共有13處27戶138人。舊危房共有13處20戶96人。(見附表)
較小流域溪流有:才溪溪。
轄區內通過的交通干道有:205國道、永武高速公路才溪設互通口,各村均修建了至鎮政府的通村公路。
轄區內通訊情況:各村均有固定電話線路,另有移動通信基站20座,聯通基站 1 座,電信基站8座,移動電話信號可覆蓋全鎮。
轄區內現有水庫3座,總庫容54.77萬m3(見附表)。
轄區內已建堤防:才溪鎮才溪村防洪堤保護才溪村、才溪鎮溪東村防洪堤保護溪東村、才溪鎮下才村村防洪堤保護下才村、才溪鎮下洋防洪堤保護溪西村、才溪鎮中興村防洪堤保護中興村。(見附表)
二、指揮機構:
(一)指揮部。根據防洪工作實行人民政府行政首長負責制的要求,我鎮成立防洪搶險救災指揮部,負責轄區內防汛抗洪、搶險、救災的總體工作。指揮長由鎮長擔任,副指揮長分別由分管水利領導和武裝部長擔任,成員主要由鎮黨政辦、企業服務中心、農業服務中心、派出所、國土資源所、民政辦、衛生院、財政所、科技文化中心、供電所、村鎮建設管理站、林業站等有關部門領導和各村委會主任組成。
(二)指揮部根據實際需要下設綜合組、工程搶險組、轉移安置組、衛生救護組、學校安全組、治安保衛組等。各工作組職責明確,分工合作,保證必要時能各負其責,有條不紊地開展工作。
綜合組:主要由黨政辦、財政所、農業綜合服務中心、民政辦等單位的人員組成,由分管水利領導和黨政辦主任分別任正、副組長。任務是:傳達上級有關指示精神,通知各單位做好抗洪搶險救災工作事項,及時為指揮部提供有關決策依據,協調各機構的工作關系;及時了解水情、災情,向指揮部和上級有關部門匯報;及時將雨水情、災情、救災辦法和指揮部指令等通知有關單位及轄區群眾;繼續嚴密監視洪水動向,直到河道主要控制站的洪水位退到警戒水位以下;做好抗洪搶險救災的宣傳報道。
工程搶險組:由人武部、農業服務中心、企業服務中心、供電所、村鎮建設管理站及各村民兵等單位人員組成,鎮分管水利領導任組長、分管農業、企業領導任副組長。任務是分析掌握雨水情、工情,提出洪水調度方案,組織實施工程搶險應急和防護;加強供水、電力、通訊、交通設施的維護與搶修工作,盡快恢復水、電供應和通訊、道路暢通;及時組織災后農業生產自救,做好恢復農業生產工作;指導災區應急處理農田灌溉和鎮鎮生活生產供水,幫助災區水毀水利工程的修復和除險加固等。
轉移安置組:由人武部、經管站、民政辦、國土資源所、派出所、林業公安、各村民兵等單位人員組成,鎮人武部部長任組長。任務是及時了解各村災情情況,組織落水或受困人員的搶救轉移;幫助受災人員和財產的轉移;及時掌握各地安置災民動態,確保受災群眾的日常生活所需,解決衣、食、住等問題;加強地質災害隱患點等監控,防止災害進一步擴大;組織災后重建和恢復生產,幫助災區重建家園。
衛生救護組:由衛生院及各村醫療所等單位組成,鎮分管衛生領導和衛生院院長任正、副組長。任務是到災區搶救傷病員,組織協調醫療器械和藥品的采購和調運,指導醫療衛生防疫工作;加強災區疫情監測,防止疫情蔓延;做好救災防病宣傳,做到災后無大疫。
學校安全組:由中學、中心校及各小學等單位組成,鎮分管教育領導任組長,中學校長、中心校校長任副組長。任務是及時將有關雨情、水情通報給教師和學生,加強各項防范措施,必要時及時組織轉移,保障師生安全;組織做好學校救災工作,盡快恢復正常的教學秩序。
治安保衛組:由鎮派出所和村治保員組成,由派出所所長任組長。任務是做好治安保衛工作,確保防汛搶險正常秩序;在必要時,根據抗洪搶險總指揮部的指令對有關地段實行交通管制;協助搶險。
三、防洪搶險救災措施
根據暴雨洪水的嚴重程度和范圍,將響應工作由低到高分為Ⅲ、Ⅱ、Ⅰ三級。
(一)Ⅲ級響應
1、在發生以下情況(之一)時,啟動Ⅲ級響應:
氣象預報全縣有暴雨,且局部有大暴雨;或持續多天降雨達80毫米以上,預報局部有暴雨以上降雨。
2、在上述情況發生時,我鎮的部分低洼地帶的民房將會進水,部分農田將會受淹;另部分通村公路將可能出現塌方溜方;且有可能由于斷電而出現通訊中斷緊急情況。在此狀態下,全鎮共有96人需準備轉移,其中低洼地帶21人,地質災害隱患點 30人,易滑坡地帶30人,舊危房 15 人。
3、應急響應行動:
(1)在接到縣防汛抗旱指揮部部署、通知或獲得有關部門預報的洪水或暴雨情況后,指揮部即采用手機短信和電話通知有關部門、責任人和各村及時進入防御狀態,落實監測、預警、防御等各項工作(由黨政辦負責);
(2)嚴密注視雨水情,做好低洼地帶防范工作(由各村村委會負責);
(3)對地質災害隱患點加強監測,并及時與上級主管部門聯絡,做好相關防范工作(由國土資源所及各村村委會負責);
(4)督促轄區內企業做好安全檢查和防范工作(由企業服務中心負責);
(5)可能受淹地段的農作物如即將收成,應立即組織群眾搶收和捕撈漁塘中的成魚,盡量減輕災害損失(由農業服務中心農技站、畜牧獸醫站及各村村委會負責);
(6)對危險的路、橋等地方派出人員值勤,防止不安全事故的發生(由交通管理站、派出所負責)。
(二)Ⅱ級響應
1、在發生以下各種情況(之一)時,啟動Ⅱ級響應:
轄區內發生2年一遇以上降雨。即3小時降雨量超過55mm,6小時降雨量超過70mm,12小時降雨量超過80mm,24小時降雨量超過100mm。
2、在上述情況發生時,我鎮的部分低洼地帶的民房將會進水,部分農田將會受淹;另部分通村公路將可能出現塌方溜方;且有可能由于斷電而出現通訊中斷緊急情況。在此狀態下,全鎮共有492人需準備轉移,其中低洼地帶177人,易滑坡地帶294人,舊危房 81人。
3、鎮防汛搶險救災指揮部在做好Ⅲ級響應工作的基礎上,做好如下工作:
(1)各村啟動本村預案,組織動員居住在低洼地段的群眾準備轉移;(由各村村委會負責)
(2)根據各村預案和上級指令,組織地質災害隱患點群眾準備撤離。(由國土資源所和各村村委會負責)
(3)加強堤壩、水庫等工程的巡查,發現問題及時處理和報告。并組織落實水庫調度命令。(由農業服務中心水利工作站負責)
(4)各企業、單位、學校根據安全檢查情況,采取人員轉移、停產等措施,確保安全;(由企業服務中心、科技文化中心、黨政辦負責)
(5)各采砂船等水上船只禁止作業(由各分管領導通知相關部門和人員負責)。
(6)搶險救災組隊伍就位,備齊搶險救災物資,隨時待命出發。(由人武部、民政辦負責)
(7)向上級有關部門請求人力、物力方面的支持。(由黨政辦、人武部負責)
(8)全鎮機關干部取消休假,各村工作隊隊長全部駐村指導。(由黨政辦、各村工作隊長負責)
(9)各村指定一人從接到鎮指揮部通知起每6小時向鎮指揮部報告本村水情、雨情、災情,特殊情況隨時報告;鎮指揮部辦公室應做好記錄,并整理后做好災情報表、材料匯總上報工作。(由各村委會、黨政辦、民政辦負責)
(三)Ⅰ級響應。
1、在發生以下各種情況(之一)時,啟動Ⅰ級響應:
轄區內發生10年一遇以上降雨。即3小時降雨量超過85mm,6小時降雨量超過110mm,12小時降雨量超過125mm,24小時降雨量超過155mm。
2、在上述情況發生時,我鎮的可能多數低洼地帶的民房將會進水,部分農田將會受淹;另偏僻通村公路將可能出現塌方較大溜方;且有可能由于斷電而出現通訊中斷緊急情況。在此狀態下,全鎮需轉移人數比Ⅱ級響應會增加,隨時保持與駐村干部聯系,逐個排查,發現安全隱患立即轉移。
3、防御措施:
(1)鎮防汛指揮部發布緊急動員通告,動用一切人力、物力、財力投入抗洪搶險救災。向上級請示,要求支援,并同意由鎮指揮部征用和調度全鎮車輛和物資。
(2)各村按本村預案,組織危險區群眾按制定好的轉移撤退方案立即轉移,并做好有關安置工作(由國土資源所、民政辦、各村負責)。
(3)立即對堤壩薄弱處進行加固培厚,并嚴密監視,組織落實水庫調度命令(由農業服務中心水利工作站負責)。
(4)企業全部停產,人員撤離至安全地帶(由企業服務中心負責)。
(5)組織和指導群眾進行抗洪自救活動。
(6)各村指定一人從接到鎮指揮部通知起每3小時,向鎮指揮部報告本村水情、雨情、災情,特殊情況隨時報告。鎮指揮部辦公室應做好記錄,并整理后做好災情報表、材料匯總上報工作。(由各村委會、黨政辦、民政辦負責)。
(7)做好災民安置傷員救治工作。
(四)響應級別調整或終止
當應急響應條件變化時,鎮指揮部視情調整防洪搶險救災應急響應級別;
當應急響應條件消失時,鎮指揮部視情宣布終止防洪搶險救災應急響應。
(五)災后恢復
當降雨過程結束,洪水開始退落后,指揮部各成員單位應把抗洪工作重點轉移到救災工作上來,抓好災民安置和醫療防疫工作,盡快恢復災區水、電、路、通信等基礎設施,組織恢復生產、重建家園等支援災區工作。
【2016年鄉鎮防汛工作方案2】
為有效防御洪澇災害,最大限度地避免和減少人員傷亡及財產損失,做到有計劃、有準備地防御洪水,根據上級防指要求和《當涂縣防洪應急預案》、《當涂縣防汛抗旱應急預案》及歷年防汛抗洪工作實踐,特制定本方案。
一、水利工程概況
本縣境內主要河流湖泊有長江、姑溪河、青山河、運糧河、黃池河、塘溝河、石臼湖等,河流長度122.52公里,其中長江18.6公里,湖泊面積約50平方公里;大小圩口14個,其中萬畝以上圩口9個,堤防總長280.848公里(其中江堤20.0公里);各類涵閘198座,其中引水閘76座、旱橋閘和引洪閘5座、山河節制閘和排洪閘9座、排澇泵站出水閘108座;排灌站301座,裝機766臺45262千瓦,其中排澇站108座,裝機371臺37108千瓦,灌溉和抗旱站193座,裝機395臺8154千瓦;山丘區有小(二)型水庫6座,總庫容86.3萬立方米,半畝以上塘壩2729口,其中塘2616口,壩113座,總庫容526萬立方米;圩區有500立方米以上塘口1463口,其中1萬立方米以下227口、1萬至5萬立方米907口、5萬至10萬立方米190口、10萬立方米以上139口,總容積6187.84萬立方米;5000米長以上大溝(骨干水系)18條,總長244.86公里,配套橋涵332座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