在當前我國已步入改革的深水區,各種社會矛盾易發多發,此時深刻認識密切黨群關系的必要性,對于鞏固黨的執政地位,深入推進改革開放,保持共產黨員的先進性和純潔性,意義不言而喻。下面是小編整理的,歡迎大家閱讀!;
【2016年黨員組織關系集中排查實施方案1】
為貫徹落實全面從嚴治黨要求,嚴格黨員日常教育管理監督,根據中央組織部《關于開展黨員組織關系集中排查的通知》(組通字〔2016〕1號)要求,現就開展黨員組織關系集中排查工作通知如下。
一、排查對象和任務
黨員組織關系排查以黨支部為單位進行。排查對象為正式組織關系在本黨支部的黨員,以及正式組織關系轉出后未收到組織關系介紹信回執的黨員。部直屬機關重點排查與原單位解除勞動關系黨員,納入社區管理的離退休干部職工黨員;企業和社會組織中解除勞動關系黨員;公共就業和人才服務機構黨組織管理的流動人才黨員;機關和事業單位異地居住的離退休干部職工黨員;組織關系保留在單位的外出流動黨員。
排查的主要任務是,核查黨員身份信息,摸清流動黨員底數,理順黨員組織關系,健全完善黨員檔案,對與黨組織失去聯系黨員作出妥善處理。
二、排查步驟
1.集中摸排。黨支部根據黨員名冊、入黨材料、組織關系介紹信存根、支部組織生活記錄等,對黨員基本信息、組織關系轉接、交納黨費和參加組織生活、外出流動等情況進行摸底核查。
2.聯系查找。對超過6個月未與黨組織聯系的黨員,黨支部要采取多種方式進行查找。對2007年實行組織關系回執制度以來,正式組織關系轉出后尚未收到回執的黨員,黨支部要與黨員本人和接收單位黨組織聯系,查明其組織關系落實情況。要調查分析黨員與黨組織失去聯系的具體原因,核實黨員有無不合格表現或違紀違法行為。聯系查找和調查核實情況要詳細記錄。
3.登記造冊。根據摸排查找情況,完善黨員名冊、黨員檔案等基礎資料。2016年4月15日前,黨支部填寫《經查找取得聯系黨員登記表》(附件1)和《經查找仍然無法取得聯系黨員登記表》(附件2),報上級黨委核查;各黨委填寫《與黨組織失去聯系黨員情況匯總表》(附件3),報部直屬機關黨委組織群工處。
4.規范管理。區分不同情況,做好黨員組織關系和黨籍管理工作。對應當轉出組織關系的,及時辦理轉出手續;對已轉出組織關系、因客觀原因未能落實的,相關黨組織銜接做好轉接工作;對黨員出國(境)留學和從事勞務的,辦理保留組織關系手續。對違反規定吸收入黨或無法認定黨員身份、出國(境)定居、本人提出退黨的,依據黨章和黨內有關規定作出處理。
5.組織處置。對經排查取得聯系、確有不合格表現或違紀違法行為的,報部直屬機關黨委研究同意后,依據黨章和黨內有關規定給予處置、處分。對超過6個月未與黨組織聯系、且經多方努力確實無法取得聯系的,報部直屬機關黨委研究同意后,依照相關規定程序,按自行脫黨予以除名。
6.分析總結。部直屬機關各級黨組織要結合排查,認真研判黨員隊伍狀況,深入分析黨員日常管理中存在的問題,制定落實改進工作的辦法措施。2016年7月底前,各黨委形成綜合報告,填寫《與黨組織失去聯系黨員管理及處置情況匯總表》(附件4),報送部直屬機關黨委組織群工處。
三、有關要求
1.明確工作責任。集中排查黨員組織關系是從嚴管理黨員隊伍的一項重要基礎性工作。部直屬機關各級黨組織要結合實際制定工作方案,作出統一安排。各黨委要具體指導黨支部做好排查工作,對有關工作情況和數據進行核實把關。
2.嚴格把握政策。集中排查黨員組織關系,情況復雜、政策性強。各級黨組織要嚴格按照黨章和黨內有關規定,結合實際研究提出組織處置的具體政策。組織處置既要嚴格嚴肅,又要穩妥有序,對把握不準的問題及時請示,重大問題及時報告,防止簡單粗糙、寬嚴失度。排查工作不作宣傳報道,排查數據不向社會公布、不在網絡發布。
3.及時準確上報。《經查找取得聯系黨員登記表》、《經查找仍然無法取得聯系黨員登記表》、《與黨組織失去聯系黨員情況匯總表》請于4月15日前上報。《與黨組織失去聯系黨員管理及處置情況匯總表》請于7月30日前上報(通知及附件表格可在國土資源門戶網站機關黨建板塊中下載)。
【2016年黨員組織關系集中排查實施方案2】
根據中組部《關于開展黨員組織關系集中排查的通知》(組通字〔2016〕1號)和市、縣組部黨員組織關系集中排查工作部署有關要求,結合我縣2016年“民情地圖”促服務調研月活動,現就做好黨員組織關系集中排查工作提出如下方案。
一、目的意義
黨員組織關系集中排查是落實黨要管黨,從嚴治黨的一個重要環節,是“兩學一做”學習教育的“開場鑼鼓”。通過開展集中排查,全面核查黨員身份信息,摸清流動黨員底數,理順黨員組織關系,規范完善黨員檔案,從源頭上治理流動黨員、失聯黨員、“口袋”黨員等問題,確保每名黨員都納入黨組織有效管理之中,進一步保持黨員隊伍的先進性和純潔性。
二、排查對象
黨員組織關系集中排查以黨支部為單位進行。排查對象為正式組織關系在本支部的黨員,以及正式組織關系轉出后未收到組織關系介紹信回執的黨員。重點主要為農村外出務工經商黨員、異地居住黨員、返鄉大中專畢業生黨員;社區人戶分離黨員,組織關系轉入社區的大中專畢業生黨員、與原單位解除勞動關系黨員,納入社區管理的離退休干部職工黨員;組織關系保留在高校黨組織的畢業生黨員、離職教職工黨員;國有企業、非公有制企業和社會組織中解除勞動關系黨員;公共就業和人才服務機構黨組織管理的流動人才黨員;機關和事業單位異地居住的離退休干部職工黨員。
三、主要任務
(一)核查黨員信息。以支部為單位,逐人開展“五核查”,具體為核查黨員名冊(黨員姓名、性別、出生年月、民族、籍貫、婚姻狀況、學歷學位、畢業院校及專業、入黨時間、入黨時所在黨支部、現任黨內職務、參加工作時間、現工作單位及職務、戶籍所在地、身份證號碼、家庭住址、聯系電話等基本信息是否準確齊全,對信息不準或不全的及時更正完善)、查黨員交納黨費和參加黨支部活動記錄、核查組織關系介紹信存根(2007年實行組織關系回執制度以來,有沒有正式組織關系轉出后未收到回執的黨員,對未收到回執的黨員組織關系的轉出時間、接收單位進行核查)、核查黨員檔案、核查黨員現實表現情況,進一步完善黨員臺賬。同步開展生活困難黨員、流動黨員、“口袋”黨員和參教信教黨員排摸,準確掌握相關數據。
(二)查找失聯黨員。聯合各黨支部人員力量,抽調鎮、村兩級黨員干部組成調查組,每個調查組由2名以上思想政治素質好的正式黨員組成。同時采取直接聯系、人際查找、部門查找、網絡社交平臺查找等多種方式,聯系查找失聯黨員,并對各黨支部的失聯黨員至少要進行四次的聯系查找,對其情況進行調查核實,并認真填寫《與黨組織失去聯系黨員聯系查找情況記錄表》(附件1),確保做到“三個清楚”,即失聯準確人數清楚、失聯時間清楚、失聯情形清楚。